寧夏新聞網訊(記者 胡俊)2月25日,記者從寧夏交通運輸廳獲悉,《寧夏回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安全生產舉報獎勵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至2026年9月30日,歡迎社會各界監督舉報交通運輸行業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獎勵金額按照行政處罰金額的15%計算,最低獎勵3000元,最高不超過300000元。
據了解,《辦法》適用于寧夏交通運輸廳對本級受理的自治區公路水路交通運輸領域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舉報獎勵管理工作,自治區交通運輸綜合執法監督局負責舉報事項的受理、核查、處理、獎金發放等工作。任何單位、組織或者個人均有權向寧夏交通運輸廳舉報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鼓勵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對其所在單位的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進行舉報。
本《辦法》所稱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大,須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判定標準按照交通運輸行業領域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執行。本《辦法》所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判定標準參照《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辦法》《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舉報人可以以書信、撥打電話或者到指定接待場所等方式進行舉報(銀川市金鳳區北京中路175號),電話舉報可以撥打“12328”交通運輸服務熱線進行舉報。舉報內容應當說明重大事故隱患或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發生的時間、地點、情形、被舉報單位名稱、相關證據等。交通運輸安全生產舉報分為實名舉報和匿名舉報,安全生產舉報獎勵針對實名舉報。實名舉報人舉報違法行為時,須提供真實姓名,并提供與舉報人身份一致的有效身份證件、聯系方式等有關資料。
《辦法》明確,各市、縣(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在同級人民政府統籌下,建立健全本級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制度,逐級組織開展公路水路交通運輸領域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舉報受理、核查處理、獎勵發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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