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7日下午,寧夏公安廳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十九大隊民警巡邏固會高速公路行駛至K37公里處時,發現一輛小型停在應急車道內,該車既沒有打開危險報警閃光燈,也沒有在來車方向設置三角警示牌,旁邊不時有車輛駛過,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
民警靠近車輛進行檢查,發現駕駛人竟然站在應急車道內。經了解,該駕駛人駕駛車輛行駛至此路段時,車輛出現了故障,其就將車輛靠邊停了下來,忙著聯系救援,疏忽了在車輛后方設置警示標志。得知情況后,民警依法對其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后,未按規定設置警告標志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做出了罰款200元、駕駛證記3分的行政處罰。
高速交警提示:應急車道不代表絕對安全,車輛在高速公路上一旦發生故障后,駕駛人即使將車輛移動至應急車道內,打開雙閃燈,并在車輛后方150米處設置好警告標志,同時車上所有人員撤離至高速公路護欄外確保安全,及時撥打救援電話。(高速交警十九大隊 馬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