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7日19時25分,馬某某駕駛電動車,沿靈武西平路由東向西行駛與平安巷交叉路口處左轉彎時,遇陳某駕駛電動摩托車沿西平路由東向西駛來,由于陳某駕駛車輛避讓不及發生側滑,與馬某某駕駛的電動車相撞,造成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監控畫面顯示,在經過路口時,陳某身體正面撞上左轉的電動車,隨后頭部撞向馬某某電動車踏板處,好在有頭盔的保護,并未造成較大的傷害。
交警提醒:電動自行車、摩托車駕乘人員出行時應牢記正確佩戴安全頭盔,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能有效降低頭部傷害。(靈武市公安局交管大隊 馬春燕)